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?
每天想着他,每天念着他,时时刻刻都想和他在一起。
无论开心的事情,亦或是伤心的事情,都会忍不住想要同她分享。
这或许,就是爱吧。
别看别人问起来,白若馨都会这样头头是道的给出教科书级别的回答。
而其实……
这些也不过是她多年看肥皂剧爱情小说,而积攒下来的台词罢了。
若是让她说说自己,白若馨还真是有些说不出口。
从小,她便知道自己运气好投了个好胎事。
故而,一出生便衣食无忧,土豪到可以挥金如土。
那种感觉,怎么说呢,就一个字,爽!
可是人便是如此,爽的多了,也便感觉不到高兴了。
所以,自上大学以来,白若馨就有了新玩法。
低调行事,简单做人,最重要的,还是勤工俭学。
说出去可能有人不信。
一个可以挥金如土的女人,居然要勤工俭学。
而她,就这样做了!
低调到,就算是她说了,自己是白氏的千金,别人可能都不信。
而在大学里,始终同她惺惺相惜关照甚多的,莫过于聂向蓉了。
后来的白若馨还想过,如果不是因为唐志阳,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白家千金。
会不会,自己就会真的和聂向蓉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。
会不会到那时候,自己也不会遇到唐志阳,不会经历那些痛苦的事情。
可是,根本就没有如果。
白若馨已经有些记不得,自己是怎么和唐志阳认识的了。
只是隐约记得,第一次初见的时候,他穿着一个黑色衬衫。
低调深沉,小小的腹黑感,却又无不充斥着一个有故事的男人,身上应该有的魅力。
白若馨也曾经想过,会不会当初,自己就是被唐志阳那副深沉的样子给吸引了。
那段年少无知的时光里,最值得回忆的莫过于和聂向蓉唐志阳,一行三人同进同出之时吧。
那时候的他们,每天都会无忧无虑的又在校园的林荫路下,聂向蓉唱歌,白若馨跳舞,唐志阳抚琴。
那种画面,似乎只有在电视剧里才会出现,可对于那时候的他们来说,却是经常的事情。
只是那时候的白若馨,一心以为,唐志阳喜欢自己,聂向蓉真心对自己。
却怎么也想不到,最后就是这样的两个人,将她弄的遍体鳞伤。
白若馨也不知道,自己对唐志阳的那种感觉,到底是不是喜欢。
说道时刻想着他,白若馨的确经常想他。
可是并不是不由自主,而是自己刻意去想。
说道看着他伤心开心,自己也会忍不住伤心开心。
白若馨更没有说话的权利。
因为在一起这么久来看,唐志阳的个人情绪,似乎并不是非常健全。
至少在白若馨的印象里,他几乎没有生气过,也没有伤心过。
就连开心的笑,也只不过区区几次。
所以,白若馨想,若是自己的情绪也都随着他变化,那自己岂不是都快要得道升仙了。
在白智文的悉心教导和全力灌输下,白若馨甚至不知道,什么叫门当户对。
她一直以为,自己和唐志阳在一起的轻松,那边是所有有情人,都可以如此。
在一起五年的时光,说不上相敬如宾,可白若馨也一直都觉得,自己和唐志阳之间,仿佛差了点什么。
总觉得,他们两个在一起,不像是那种情窦初开的小情侣模样,反而,像是一种任务一般。
至于什么任务,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,白若馨自己也说不清楚。
总之,算起来,大学时光,以及最好的五年青春年华,白若馨似乎都浪费在了唐志阳的身上。
而最终得到的结果,不过是伤心而终。
他时常都不在她的身边,有些时候在外忙于工作,甚至让白若馨都快要忘了,自己还有一个男朋友。
毕业以后,白若馨来到了医院工作。
说不上喜欢吧,只是她大学填错了专业,便阴差阳错的学了这门。
说巧不巧的,又悄悄是精神科。
自此,每天和各种各样的精神病打交道,几乎成了白若馨的家常便饭。
用小刘的话来说,什么样的精神病白若馨没见过?
在精神科,上到太上老君玉皇大帝,下到要饭讨食。
几乎各路病人,最终都逃不出白若馨的魔爪。
白若馨记得,那时候自己除了给别人看病外,还有一个最大的乐趣,就是同莫雪琪比来比去。
所比的,也不过就是工作上的那些琐事。
你要问白若馨为何和莫雪琪比,难道是因为讨厌她?
白若馨给你的答案一定是错!
因为她本身并不讨厌莫雪琪,甚至还隐约有些小欣赏。
同她如此,也不过就是白若馨,在工作无聊之余,给自己找的一个乐子罢了。
最终还不过是莫雪琪去了外科,白若馨才算善罢甘休。
而对于白若馨这样平凡的人生来讲,她从来没想过,有朝一日,居然真的会有一个人,嚷嚷着自己是狐妖。
最后,居然真的变成了狐狸!
这个人,就是胡帅!
有一点白若馨承认,如果不是胡帅那张妖孽的小脸,白若馨可能还要在考虑考虑要不要收留他。
看脸一族?
没错啊,作为新时代的进步青年,哪有几个不看脸的。
整日里嚷嚷着公平起见,看能力不看脸的那些人,见了胡帅这等美人,怕是也会把持不住。
甚至最一开始,白若馨有过一个连她自己都觉得可笑的想法。
她想过……会不会胡帅本就是一届女儿身。
如今这样,不过是玩个男扮女装罢了。
而就是这样一个,带着重重谜团,甚至连自己的身世都说不明白的男人。
一出现,就彻底打断了白若馨的所有生活轨迹。
上至爱情事业,下至平淡琐事。
从那日他将玉佩送到她手里时,一切就好像命中注定一般。
他们两个人的一生注定有所交集。
最一开始,白若馨一度以为,自己捡回来的,不是精神病,而是一个傻子。
若是你问为什么?